最近,我们党支部组织我们党员一行七人参观了沈家本故居,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
沈家本(1840-1913年),浙江归安(今吴兴)人,清朝光绪年间进士,历任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职,是清末修订法律的主持人和代表者。他对中国古代法学予以总结和评判,同时也引进近代西方法律理念,制定符合时代精神的法制,对于近代中国法制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撰写的书稿《沈寄簃先生遗书》,成为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重要文献。"枕碧楼"是故居中的藏书楼,藏书五万余卷。有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就是由他钦差查办,最终洗冤的。
沈家本的曾孙沈厚铎教授亲自给我们作了介绍,大家在现场进行了座谈讨论,一致认为,这次参观,收获很大。沈家本作为清末法学泰斗,一生为改革中国法制而不懈努力,他克服了重重阻力,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如其设置的中国检察制度、中国审判制度、中国律师制度等,都是中国近现代法制开创之肇始。
(笔者与沈家本曾孙沈厚铎教授合影)
(笔者在沈家本种的皂角树下留影)
大家感受最深的是,不仅沈家本先生的法学宝库中的珍贵遗产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和整理,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的家国情怀值得我们永远学习。正如沈厚铎教授所说,搞法律的人必须有家国情怀,否则,不仅不可能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相反,还会起到更大的破坏作用。
——刘金友